安徽省交通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2-11 9:02: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安徽省交通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

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安徽省交通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作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厅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统一编制了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交通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我厅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完善交通厅门户网站、交通公众出行服务系统、投诉咨询热线等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建立了厅长信箱、投诉举报、留言咨询等网上公众交流栏目,初步形成了处理有时限、投诉有结果、建言有回音、双向互动的公众诉求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省交通厅召开专门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厅办公室作为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胡冰任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及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厅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交通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厅档案室和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厅窗口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厅直各有关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贯彻落实《条例》,就必须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一是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2008221,我们专门邀请省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来我厅讲授《条例》知识,介绍我省实施《条例》准备工作情况,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此后,又多次邀请省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导来我厅对厅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办公室和从事信息技术的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培训班,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熟练掌握省政府开发的信息公开软件操作程序。三是对各处室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软件使用培训,确保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正常开展。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指南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一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印发了《安徽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厅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编制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编制要求和组织保障等。二是编制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安徽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安徽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目录内容的具体清理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每项信息编制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各自确定专人负责清理工作。同时,厅编制领导小组还统一了公开信息的格式和标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目录和指南编制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编制工作的汇报,解答编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明确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促进了编制工作进度和质量。

交通政务信息中,业务公开类信息具有内容多、涉及面广、准确性、规范性要求高等特点。为此,我们在信息清理过程中,把业务公开类信息作为清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三局一站负责编制的同志,通过召开集中会审会的方式,对拟公开的业务类信息(如: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一项一项的审,一条一条的核,一个单位一个单位的过,3天时间内对所有拟公开的业务类信息全部清理完毕,并绘制了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一项一图”,带动了整个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1.为建立健全安徽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我们起草了《安徽省交通厅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试行)》,并经过612厅务会研究通过,正式印发试行。该实施细则共六章三十七条,明确了安徽省交通厅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对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职责划分、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一是规定了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范围和各单位在公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并根据各处室、各单位职能,对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范围进行细分,确定了每项公开发布信息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了对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的问题。为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实施细则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规定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必须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政府交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主体和方式,规范厅机关发布政府交通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三是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工作。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梅劲厅长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召开的现场会上的意见,实施细则中明确省交通厅办公室和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作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受理机构。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工作特点,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程序,即:申请提出申请受理协调审查分类答复信息提供,对每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均提出了要求。四是建立了监督和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了省交通厅要加强对市、县和厅直单位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厅机关和厅直单位有履行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义务,对不认真履行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2.出台了《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厅窗口工作规范》,赋予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权,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3.制定发布了《安徽省交通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交通厅网站公共互动栏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4.为加强省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考核,促进交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交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交通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功能,我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将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监督考核范围,通过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社会评议与内部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5.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准备工作,我厅自200871起启用了新版发文稿纸,增加公开属性栏目。并印发通知,要求厅机关处室及厅直单位在拟文时,对生成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提出意见,并经部门领导及厅办公室审核后,送厅领导审签。对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直接通过平台发布送审;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目录的编制,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准备。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ahjt.gov.cn/xxgkweb/index.aspx),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招投标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其他”等共11个子栏目。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厅已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对安徽交通政务网进行改版,初步解决“两张皮”和重复录入问题。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我厅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厅机关和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全面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延伸、向基层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交通信息服务。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与社会公众有关的交通行业信息,只要不涉密,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公开栏、触摸屏等已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通过交通政务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

一是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在安徽交通政务网站上设立了交通概况、政务动态、效能建设、人员招聘公示、工程招投标公告、公众服务、在线办事等多个板块,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是在厅机关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并添置了大型LED显示屏,对厅机关处室职能、人事录用、财务情况、重大工作安排等予以公布;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定期联系机制,不断扩大了人民群众对交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利用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交通行业的重大事件和重点工作的安排情况。在全省交通行业的网站、窗口单位、服务大厅,推动创立了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交通政务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承诺,以及各级交通部门印发的涉密以外文件和行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公开时间迅速及时、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四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交通信息发布机制,搭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畅通网上信息查询、投诉求助等渠道,推进交通系统内资源共享、省直部门网上链接等,进一步发挥了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政务效能中的作用。在厅直三局网站,按照职能分别开通了路政网上审批、客运班线招投标信息、水上交通救助信息,以及“96333、“96555、“12395热线等项服务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设立了“96566”客户服务热线,及时公布路况信息和高速公路通阻情况,方便群众出行。

截至20081231日,安徽省交通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一级信息目录11个,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1046条。其中,“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7条,占总数的0.67%;“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4条,占总数的1.34%;“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96条,占总数的56.98%;“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4条,占总数的3.25%;“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4条,占总数的5.16%;“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6条,占总数的2.49%;“业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69条,占总数的16.16%;“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0.57%;“招投标信息”栏目发布信息81条,占总数的7.74%;“公告和新闻发布”栏目发布信息19条,占总数的1.82%;“其他”栏目发布信息40条,占总数的3.82%。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7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0个工作日,最长需要20个工作日。

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为网上受理,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1条,占总数的50%;不属于我厅掌握的信息申请1条,占总数的50%。提供信息时,没有收费。

在工作中,我厅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政务公开交流2008年第10期、第14期、第19期、第25期、第35期、第50期,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经验交流”栏目,《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等省级新闻媒体多次宣传报道了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整;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公众出行服务系统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司乘人员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交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督促厅直各单位建立并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初步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丰富内容,拓展形式。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公众出行服务系统、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四是加强监督,完善考核,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定期召开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支持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〇〇九年一月

信息来源:安徽省交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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